
主旨:114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四年制學生成績優異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事宜,請查照轉知。
依據: 依本校「大學部學則」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115年4月27日起至115年5月2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校四年制學生成績優異,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可提出申請:
1、達到規定之畢業條件。
2、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3、操行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4、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
5、名次在該系該年級或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五以內。
三、本校轉學生,轉入後不得縮短修業年限。
四、本學期符合縮短修業年限條件之同學,請填具申請表並向進修部教務組申請「畢業資格審核表」,於規定申請期間內交至進修部,俾利審核。
五、「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及相關規定請逕至進修部網頁查詢下載(https://oce.uch.edu.tw/p/426-1013-25.php?Lang=zh-tw)。
六、如成績核算後未符標準者,其後續相關修課規定仍需依學則規定辦理,無法縮短修業年限。
七、預計115年7月10日公告核准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