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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組-學雜費減免

 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 


一、申請時間:預計每學期期初辦理(請同學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
1.請同學至SIP學生資訊系統 →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各項申請與查詢→減免→減免學雜費申請→線上填寫申請書→按送出資料並列印申請書(學生及父、母或配偶請一定要簽名或蓋章)
2.請同學將紙本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行政大樓1樓進修部辦公室學務組彙辦。

二、申請減免適用對象及檢附資料:

申請減免類別與審查證件
 

四、注意事項:
1.經教育部核准當學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之同學及首次申請之同學,爾後每學期均需重新申辦(延修生、轉學、降轉、重讀及復學之前已申請過減免等且享有補助學費的學期,不得重複申請減免)。
2.凡每年9月底申請近1年度家庭年收入低於90萬元之弱勢助學金補助,與本項減免不得重複申請,請選擇較優補助方式申請。
3.申請身障學生、身障子女減免,父母、本人及配偶前一年度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總額超過 220 萬皆不得申請,詳細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4.為維護辦理減免之全體同學權益,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作業者,不予受理。
5.若有缺繳資料之同學。請於每學期開學日起一週內,補齊應繳交證明文件或資料,逾時者則視同自動放棄就學優待遇(減免)資格。


如對減免申請有疑問,請至進修部辦公室或來電學務組 03-4581196 分機3722

 


 相關資料連結 


減免補助作業流程圖
申請減免類別與審查證件
學雜費減免相關辦法(教育部圓夢助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