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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組-弱勢助學金

弱勢助學金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辦注意事項

一、辦理方式:
1.符合申請弱勢助學補助資格同學,依進修部公告日期親至進修部學務組辦理繳件。
(每年9月中旬公告相關訊息,收件日期:每年10月2日至10月20日)
2.轉(復)學生:同一復學或轉學學期,不可重複申請,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二、申請資格(同學繳件申請後,統一由教育查核資格):
1.學士班家庭年所得在90萬以下。
2.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以下。
3.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免交免成績)。
備註:計算方式學生本人加上父、母(若已婚與其配偶合計)。

三、繳交文件:
1.申請書
2.父、母及學生共3人新式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欄位不能省略),若已結婚者僅須附自己及配偶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即可(記事欄位不能省略)。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需學業總平均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免交成績單)。

四、弱勢助學金登錄申請方式:
1.SIP學生資訊系統 →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各項申請與查詢→助學金→經濟弱勢助學金→線上填寫申請書→按送出資料並列印申請書(學生及父、母或配偶請一定要簽名或蓋章)
2.請將紙本申請書連同需繳交文件,繳至進修部學務組審查資料。

五、查核結果:
1.弱勢助學金補助審核結果,合格/不合格名單及補助等級,暫訂於每年11月中公告於進修部網頁,請學生自行上網查詢結果。
2.弱勢助學金補助與就學優待(減免)不可同時享有補助,須擇一金額較優者申請。

 

                          經濟弱勢 

 

※ 進修部弱勢助學金承辦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3-4581196 分機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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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