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最晚什麼時候要註冊?
A:
每學期開學日前須完成註冊。進修部有兩次選課,第一階段選課費用為註冊費,須先繳費,才能確保學籍是在學狀態;如若第二階段選課結束後,會計室核算需再繳費,會產生加退選繳費單。
每學期開學日前須完成註冊。進修部有兩次選課,第一階段選課費用為註冊費,須先繳費,才能確保學籍是在學狀態;如若第二階段選課結束後,會計室核算需再繳費,會產生加退選繳費單。
Q:學雜費繳費單、加退選補繳費單如何列印?繳費何時截止?
A:
- 本校不寄發繳費單給同學,依公告繳費時間開始後,同學可以在SIP各申請與查詢➜學雜費➜學雜費繳費狀況查詢➜選擇繳費學期➜產生PDF繳費單及列印。
- 請檢核姓名、學號,以免誤繳他人學費,並注意繳費單學期。進修部亦備有電腦與印表機,歡迎同學於進修部上班時間前來使用。
- 一般而言,學雜費繳費截止日(註冊日)為開學前之週五,加退選費用則需待加退選結束後,由會計室重新計算繳費金額;請參閱進修部每學期註冊須知及加退選補繳費公告了解繳費期程。
Q:請問繳費方式?已經過了繳費期限要去哪裡繳?
A:
- 繳費期限內:
- 請持繳費單至各地便利商店(僅收 6 萬元以下),或使用 ATM 轉帳(繳費功能不受 30,000 元上限之限制)、土地銀行臨櫃繳款、跨行匯款、網路轉帳、信用卡等方式繳費。 採便利商店方式繳費者,需自行支付手續費。
- 逾繳費期限一週以內(即延緩註冊期間):
- 請持繳費單至土地銀行櫃檯繳納或是採用ATM轉帳(其他繳費方式停用)。
- 提醒同學,依據本校學則相關規定,逾期未繳學雜費,除已請准延緩註冊者外,視同未註冊, 應予以退學。
Q:學雜費收費標準為何?
A:
請參閱本校會計室公告。
請參閱本校會計室公告。
Q:註冊完後何時蓋註冊章?
A:
- 舊生班:建議由班代於開學第二週前收齊全班學生證,送至教務組蓋註冊章後,統一發還同學。
- 延修生可自行擇日至教務組蓋註冊章。
- 新生班:請班代依教務組通知時間至進修部辦公室統一領取學生證。
- 若未註冊,需待完成繳費後,方可蓋註冊章。
- 若已註冊,但尚未入帳者,請出示繳費證明,方可蓋註冊章。
Q:選課注意事項?
A:
- 選課辦法第11條規定「本班已有開設之必修課程,除經專案簽准外,不得至其他班選課。」
- 請同學務必上網瞭解個人所依據的畢業課程標準,請參考進修部網頁。
- 如有辦理學分抵免之學生,請加參個人學分抵免清單,以免影響選課。
- 大學部學則第22條規定「學生選課未依本校選課辦法辦理者,學分及成績皆不予採計。已修習及格之科目,不得重選,重選之成績及學分數擇優採計,但以一次為限。」
- 選課前,請詳閱當學期選課公告。
Q:選課上限與下限規定?
A:
每學期註冊學分數需達9學分(下限),不得多於25學分(上限),不足者依學則規定辦理,延修生及多元培力學生不受此限。詳情請參閱每學期選課公告。
每學期註冊學分數需達9學分(下限),不得多於25學分(上限),不足者依學則規定辦理,延修生及多元培力學生不受此限。詳情請參閱每學期選課公告。
Q:每學期選課時間?
A:
- 選課分二階段,第一階段選課,前學期期末考前一週進行,教務組會先行將必修課配班後再開放選課。第二階段選課,當學期開學前後一週內辦理,同學可自由加退選人數未滿之課程。
- 考量進修部同學在職進修,夜間班與平日班晚上最後一節課可能上至21時40分,因此每一階段選課時間,都訂在晚上23時,讓同學可於下課後,回家選課。過去進修部曾與日間部選課時間一樣在早上7時,經同學們反應影響上班,故在綜合考量後才調整為晚上23時。
Q:每日可以修幾節課程?
A:
依教育部107年6月22日臺教技(四)字第1070062979號函,每日課程至多10節,請同學注意,勿藉由選修別系或別班同日課程,造成一日修課超過10節。
依教育部107年6月22日臺教技(四)字第1070062979號函,每日課程至多10節,請同學注意,勿藉由選修別系或別班同日課程,造成一日修課超過10節。
Q:進二技的學生為何不能去修進四技1-2年級課程?
A:
因進二技係屬大三大四,入學時是以同等專科學歷,僅限選修進四技3-4年級課程,進四技1-2年級課程不開放進二技學生選課。
因進二技係屬大三大四,入學時是以同等專科學歷,僅限選修進四技3-4年級課程,進四技1-2年級課程不開放進二技學生選課。
Q:進二技的學生可以選修進四技證照、社團課程嗎?
A:
進四技開設之證照、社團課程,進二技、進四技學生皆可於第一階段第二輪選課開放後進行選修。詳情請參閱每學期選課公告。
進四技開設之證照、社團課程,進二技、進四技學生皆可於第一階段第二輪選課開放後進行選修。詳情請參閱每學期選課公告。
Q:為何暑假不能開設選修課程?
A:
依教育部107年6月22日臺教技(四)字第1070062979號函,不得以採短期密集完成整學期課程之方式授課(例如:不得以寒、暑假短期密集完成1門課)。故暑假只能開設必修重修課程。
依教育部107年6月22日臺教技(四)字第1070062979號函,不得以採短期密集完成整學期課程之方式授課(例如:不得以寒、暑假短期密集完成1門課)。故暑假只能開設必修重修課程。
Q:如何申請學分超修?
A:
前學期平均成績達全班前10%或該系組全年級(班級數超過二班者)前15%者,得經申請同意後於學分上限外,酌增修課學分數3學分。
前學期平均成績達全班前10%或該系組全年級(班級數超過二班者)前15%者,得經申請同意後於學分上限外,酌增修課學分數3學分。
Q:請問能申請提前退課嗎?
A:
- 預退申請:SIP➜學生選課系統➜選課問題處理申請➜退選課程申請。
- 申請期間:第一階段選課開始前,依當學期選課公告規定。
- 退課時間:第一批為第一階段第一輪選課開放前,第二批為第一階段第二輪選課開放前,選課開放前採批次處理,請同學申請後耐心等候。
- 注意事項:
- 待第一階段第二輪開放全體選課後,請同學自行於選課系統退課。
- 僅通識選修及專業選修可依此方式進行加退選課,請同學要自行規劃好畢業學分之修課進度。
Q:為何我無法退選課程?
A:
請先確認下列狀況:
請先確認下列狀況:
- 該課程是否符合個人退課條件?
- 如為本系必修課程則無法退選,需為選修課方可退選。如自行誤選必修課程,可直接於系統中退選。
- 是否依規定步驟操作系統?
- 選課系統操作時,課程前小圓點必須點取,使之出現黑色實心,方可點選「退選」鍵。
- 是否不足學分下限?
- 註冊之學分下限至少為 9 學分,任何退選課程動作若將造成總學分數低於 9 學分情況時將無法動作。建議先選取欲加選之課程,使退選課程後學分總數不低於 9 學分,再進行退課動作。
※如上述條件均正常而無法退課,請於進修部上班時間電洽進修部教務組。
Q:為何我無法加選課程?
A:
- 請先確認下列狀況:
- 該課程是否符合個人選課條件?
- 該課程有無修課學制、年級、系別等限制。
- 如為進修部(二技、四技)跨至日間部(二技、四技)選課,須於第二階段至SIP填寫「跨部修課申請書」,列印紙本簽名確認後,經就讀系所、開課單位核准,送進修部辦理後續作業。
- 部分系別限制外系選課、限制低年級選修高年級課程,則不得修課。
- 一日課程如已選滿十節,須先退課,方能加課。
- 是否依規定步驟操作系統?
選課系統操作時,課程前小圓點必須點取,使之出現黑色實心,方可點選「加選」鍵。 - 該課程是否已達人數上限?
已達上限之課程無法加選。 - 該課程是否衝堂?
如欲選取課程之時段已有同時段課程於個人選課清單中則無法加選。 - 是否已達 25 學分上限?
依學則規定每學期修課學分上限為25學分。 超修經申請同意後於學分上限外,酌增修課3學分為人工申請加課。 - ※如上述條件均正常而無法登入選課系統,請於上班時間電洽進修部教務組。
Q:進修部學生是否能修習日間部課程?
A:
- 申請時間:第二階段選課(即加退選選課時間)。
- 申請方式:進修部(二技、四技)跨至日間部(二技、四技)選課,須於第二階段至SIP填寫「跨部修課申請書」,列印紙本簽名確認後,經就讀系所、開課單位核准,送進修部辦理後續作業。
- 注意事項:
- 日間部部分課程因進修部畢業課程標準並無開設,故進修部學生不得申請修課(舉例:日間部實習課程)。
- 就讀系所、開課單位核章後,如未核准,則不得修課。
- 就讀系所、開課單位核准後,如無名額,則不得加課。
Q:請問要怎麼辦理停修呢?
A:
- 申請時間:請參照每學期停修公告。
- 申請方式:
- 登入學生資訊系統SIP➜學生選課系統➜停修課程申請。
- 線上填寫並列印紙本申請表。
- 本人簽名確認後,須找班導、任課教師核章,並送至進修部教務組遞件。
- 查詢申請狀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SIP➜學習檔案➜本學期修課清單,該科目如已核可通過,課表中課名後會註記「停修」。
- 注意事項:
- 停修後學分低於應修學分數(9學分)時無法受理申請。
- 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於停修後仍至少修習一科目。
- 核准前缺曠紀錄仍應計算。
- 核准後該科目學分費不予退費且不得以該學期成績申請校內獎學金。
Q:如對成績有疑問,是否可提出成績複查?
A:
- 申請時間:依大學部學則第35條規定,應於次學期開學日前提出成績複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方式:填具成績複查申請書,請述明複查原因,可附上相關資料,並於進修部上班時間送至進修部,始完成受理。
- 注意事項:複查後,如有成績異動,待部務會議通過後,始更改至歷年成績。
Q:畢業課標該從哪查看呢?
A:
進修部首頁➜(右下角)課程標準➜點選個人適用課標➜輸入SIP帳號/密碼➜點選所屬科系➜點選所屬班別。
※如為手機查看,請點擊兩下※
進修部首頁➜(右下角)課程標準➜點選個人適用課標➜輸入SIP帳號/密碼➜點選所屬科系➜點選所屬班別。
※如為手機查看,請點擊兩下※
Q:應該如何修課才能畢業呢?
A:
- 先了解自己適用的畢業課程標準,並按照畢業課程標準修課。
- 必修課程:課程名稱與學分數須與畢業課程標準一致。
- 選修課程:課程名稱不重複,修課條件限制按照畢業課程標準之備註規定。
- 如有必修課程停開、更名,請參照各系抵免科目對照表。
Q:應屆畢業生可以請老師提前送出成績嗎?
A:
應屆畢業班級所開設之課程得於下學期提前輸入成績(依公告),但應屆畢業生修習非應屆畢業班級開設之課程,依原課程排程輸入成績,不得以任何理由提早成績之輸入,請應屆畢業生留意!
即下學期開課年級為四年級課程,老師才可提前送出成績。
應屆畢業班級所開設之課程得於下學期提前輸入成績(依公告),但應屆畢業生修習非應屆畢業班級開設之課程,依原課程排程輸入成績,不得以任何理由提早成績之輸入,請應屆畢業生留意!
即下學期開課年級為四年級課程,老師才可提前送出成績。
Q:應屆畢業生可以提前領畢業證書嗎?
A:
應屆畢業生於下學期修課:
應屆畢業生於下學期修課:
- 如修習之所有課程皆為應屆畢業班級開設之課程,畢業考試結束後,待成績出來,符合畢業資格者,可於畢業典禮當天領取畢業證書。
- 如若有修習課程為非應屆畢業班級開設之課程,仍需考完期末考試,待成績出來後,符合畢業資格者,可於七月中旬領取畢業證書。詳情請參閱每學期畢業離校公告。
- 即下學期修習課程為一至三年級者需參與期末考試,僅可於七月中旬領取畢業證書。
Q:應屆畢業生是否可要求老師提前考試?
A:
應屆畢業生於下學期修課,如若有修習課程為非應屆畢業班級開設之課程,仍需考完期末考試,不可要求授課教師提前考試。
應屆畢業生於下學期修課,如若有修習課程為非應屆畢業班級開設之課程,仍需考完期末考試,不可要求授課教師提前考試。
Q:如果想提前畢業,有什麼條件呢?
A:
- 申請時間:每學期期中考後,依進修部教務組公告之規定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辦理依據:依本校「大學部學則」辦理。
- 進修部四年制學生成績優異,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可提出申請:
- 達到規定之畢業條件。
- 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 操行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 必修體育、軍訓(護理)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
- 名次在該系該年級或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五以內。
- 本校四年制進修部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規定,自 112 學年起入學之學生適用 前項規定。111 學年(含)以前入學之學生,適用原規定。
- 申請流程:本學期符合提前畢業條件之同學,請填具「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並至進修部教務組申請「畢業資格審核表」,於規定申請期間內交至進修部,俾利審核。
- 注意事項:
- 本校轉學生轉入後不得縮短修業年限。
- 成績核算後,符合提前畢業條件之同學,請參閱當學期畢業離校公告領取畢業證書。
- 如成績核算後未符標準者,其後續相關修課規定仍需依學則規定辦理,無法縮短修業年限。
Q:請問畢業離校要攜帶什麼東西才能領取畢業證書呢?
A:
- 畢業流程
- 查詢畢業離校是否符合資格。
- 確認是否有欠繳項目或欠物。
- 教學評量及導師評量,請於SIP線上完成填寫;未完成者,請填寫完成才能領取畢業證書。
- 領證時間:請參閱當學期畢業離校公告。
- 請於公告查詢時間,上 SIP 點選各項申請與查詢➜觀看欠物:
- 圖書、影片➜請洽圖書館。
- 儀器或設備➜請洽借物單位。
- 學士脫帽照片2吋一張➜請繳至教務組。
- 住宿保證金或其餘欠繳項目➜請洽總務組。
- 學生證註記校友卡➜辦理離校時一律持學生證與身分證至教務組承辦人加蓋校友章,遺失者請先完成補發手續或於領證當日填寫學生證遺失切結書予以辦理離校及後續程序。
Q:如何申請加修輔系?
A:
- 申請輔系時間:依進修部教務組公告之規定申請。
- 辦理輔系條件:請查閱本校大學部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 申請流程:於規定時間內至進修部教務組領取申請表並檢附中文歷年成績單乙份,經導師、原系主任、加修輔系主任同意後,送教務組承辦人員。
- 待進修部部務會議通過後,統一將輔系申請結果上網公告。
Q:如何申請加修雙主修?
A:
- 申請雙主修時間:依進修部教務組公告之規定申請。
- 辦理雙主修條件:請查閱本校大學部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 申請流程:於規定時間內至進修部教務組領取申請表並檢附中文歷年成績單乙份,經導師、原系主任、加修雙主修主任同意後,送教務組承辦人員。
- 待進修部部務會議通過後,統一將雙主修申請結果上網公告。
Q:申請輔系/雙主修者,要怎麼知道輔系/雙主修是依照哪個修課年度呢?
A:
舉例:1082學期提出申請輔系,即申請1091學期修讀輔系,則輔系修讀依照109學年度規定;雙主修修讀依學號,若學號為D109*****,則依照109學年度的雙主修修讀規定。
舉例:1082學期提出申請輔系,即申請1091學期修讀輔系,則輔系修讀依照109學年度規定;雙主修修讀依學號,若學號為D109*****,則依照109學年度的雙主修修讀規定。
Q:何謂學生資訊系統(SIP)?
A:
全名為「Student Information Portal」,由學校為全校同學開發之校內資訊系統平台,登入後可查詢個人課表、列印假單、繳費單。選課系統也都在該平台內,諸多功能請各位同學多加利用。
全名為「Student Information Portal」,由學校為全校同學開發之校內資訊系統平台,登入後可查詢個人課表、列印假單、繳費單。選課系統也都在該平台內,諸多功能請各位同學多加利用。
Q:密碼忘記或超過三個月以上未變更者,如何登入SIP系統?
A:
SIP帳號之密碼每三個月必須變更(且不可與前一次密碼重複),超過三個月以上未變更者,會無法登入SIP系統。若你的密碼超過三個月從未更改過,且不能登入SIP時,請你以帳號和密碼到電子郵件系統登入。若可登入電子郵件系統,則系統會彈跳「變更密碼」之視窗,請依指示變更密碼後,再回到SIP系統使用新密碼登入。否則,表示密碼錯誤,請洽電算中心(學校電話轉分機3851)辦理密碼重設。
SIP帳號之密碼每三個月必須變更(且不可與前一次密碼重複),超過三個月以上未變更者,會無法登入SIP系統。若你的密碼超過三個月從未更改過,且不能登入SIP時,請你以帳號和密碼到電子郵件系統登入。若可登入電子郵件系統,則系統會彈跳「變更密碼」之視窗,請依指示變更密碼後,再回到SIP系統使用新密碼登入。否則,表示密碼錯誤,請洽電算中心(學校電話轉分機3851)辦理密碼重設。
Q:請問數位化學習平台和iLMS有什麼差異呢?
Q:就學貸款資格?
A: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就學貸款專區。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就學貸款專區。
Q:家庭年所得總額如何計算?
A: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就學貸款專區。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就學貸款專區。
Q:本校學生要到哪裡辦理就學貸款?辦理就學貸款對保的時間是何時?
A: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就學貸款專區。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就學貸款專區。
Q:貸款應何時償還?償還期限為何?
A: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就學貸款專區。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就學貸款專區。
Q:如需辦理就學貸款但第二階選課有加退選課程異動,是否仍要繳交加退選費用?
A:
若要辦理就學貸款但第二階段選課有加退課程異動,請於規定期限內(實際期限日期依開學前進修部網頁公告為主),到進修部辦公室學務組或來電登記(學校電話轉分機3722),提早計算加退選後的最後學費金額,於規定日期後即可上學生資訊系統SIP,列印整併後的繳費單到銀行辦理對保。
※注意:若無登記提早出整併後繳費單,只可辦理第一階段所選課程的金額貸款,則第二階段加選課程須以現金方式繳納,請同學務必留意整併出單的作業時程。
若要辦理就學貸款但第二階段選課有加退課程異動,請於規定期限內(實際期限日期依開學前進修部網頁公告為主),到進修部辦公室學務組或來電登記(學校電話轉分機3722),提早計算加退選後的最後學費金額,於規定日期後即可上學生資訊系統SIP,列印整併後的繳費單到銀行辦理對保。
※注意:若無登記提早出整併後繳費單,只可辦理第一階段所選課程的金額貸款,則第二階段加選課程須以現金方式繳納,請同學務必留意整併出單的作業時程。
Q:何種身分資格,可申辦就學優待減免?
A: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減免補助專區。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減免補助專區。
Q:減免補助要如何申請、辦理?
A: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減免補助專區。
請參考進修部學務組減免補助專區。
Q:弱勢助學金補助申請資格?
A:
- 學籍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且具備本校正式學籍者(不含延修生及學士後多元培力課程)。
- 學生成績: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不受成績限制)。
- 家庭年所得:家庭應列計人口年所得須在90萬元以下。
- 甲、應列計人口:
- 學生未婚者:
- 未成年: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合計。
- 已成年:與其父母或未成年時法定監護人合計。
- 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 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 學生未婚者:
- 家庭年利息所得:家庭應列計人口年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
- 不動產價值:家庭應列計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總計不超過650萬元。
Q:我該如何申請弱勢助學金補助?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向什麼單位申請?申請截止時間為何?
A:
- 申請程序:由同學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時自行提出申請。
- 申請時間:每年申請一次,自開學日起(每年約九月中旬)至10月上旬截止(實際申請日期依開學時進修部網頁公告為主,逾期未申請視同放棄)。
- 繳交文件:
- 申請表(學生資訊系統SIP➜各項申請與查詢➜助學金➜經濟弱勢助學金;請填寫申請表並列印簽名蓋章後,攜帶戶籍資料、前一學期成績單至進修部學務組辦理)。
- 父母及學生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皆不可省略),如已結婚者僅須附自己及配偶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即可(記事欄皆不可省略)。
- 申請單位:進修部學務組(洽詢電話:(03)4581196轉分機3722)。
Q:弱勢助學金補助是否通過要如何知道查調結果?
A:
弱勢助學金補助查調結果於11月中旬公告於進修部網頁(實際日期依進修部網頁公告為主),請學生自行上網查詢,如有疑慮亦請依學校公告時間內備件進行複查。
※進修部網頁:本校首頁➜行政單位➜進修部➜最新消息,查詢結果。
弱勢助學金補助查調結果於11月中旬公告於進修部網頁(實際日期依進修部網頁公告為主),請學生自行上網查詢,如有疑慮亦請依學校公告時間內備件進行複查。
※進修部網頁:本校首頁➜行政單位➜進修部➜最新消息,查詢結果。
Q:弱勢助學金補助申請通過後,補助金額是多少呢?請問如何補助?
A:
- 家庭年所得級距/補助金額:
- 第一級/70萬以下:新台幣20,000元。
- 第二級/超過70萬 ~ 90萬以下:新台幣15,000元。
- 上學期弱勢補助仍在申請審查中,學雜費無法扣除助學金,故申請通過後,將於下學期繳費單中扣減。(如下學期第一階段的繳費單顯示為負數,則表示學費已由經濟弱勢助金補助故不需繳費,但第二階段加退選的費用,請自行上學生資訊系統SIP查詢是否要繳費)
Q:若我皆有符合「弱勢助學補助」及「學雜費減免」或「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等政府就學補助,是否可全部都申請呢?
A:
不可以,政府就學補助僅能擇一請領,請自行選擇最優的補助,不可以同時申請哦。
不可以,政府就學補助僅能擇一請領,請自行選擇最優的補助,不可以同時申請哦。
Q:如有車禍、緊急事故等情形,能向誰請求協助呢?
A:
請洽校安中心,直接撥打0975-176-911,此為24小時專線。
請洽校安中心,直接撥打0975-176-911,此為24小時專線。
Q:「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申請資格及方式?
A:
- 實施辦法: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
- 申請方式:申請案件請於事發三個月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交至進修部學務組,由學校代為申請。
- 檢附文件:
- 申請書正本(申請表至進修部學務組領取,完成後由學校上網填寫)。
- 在學證明(有效之學生證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章)。
- 全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正本,含記事):
- 含父母親(或監護人)、學生及兄弟姊妹,請保留記事欄位。
- 父母如屬不同戶籍,皆亦須檢附雙方戶籍謄本。
- 如屬外籍配偶請附上居留證。
- 父母及學生3人最近一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請向國稅局申請,所得合計逾百萬,財產逾千萬不予核給)。
- 遇急難原因:
- 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或傷病:
- 學生重傷者(診斷證明住院需滿7天以上,住院申請1年以1次為限)核發新台幣壹萬元整。
- 學生死亡者(死亡證明書或相驗證明書),核發新台幣壹萬元整。
- 學生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健保局重大傷病通知書,並非殘障手冊與診斷書),核發新台幣貳萬元整。
- 學生或幼稚園兒童:
遭受父母或監護人虐待、遺棄、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家庭並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暨委託親屬收容者(社福機構證明),核發新台幣貳萬元整。 - 父或母或監護人有下列情形致家庭經濟陷於困境無力撫育:
- 父或母或監護人失蹤(警察協尋滿半年)、入獄服刑、非自願離職者(失業勞工認定給付收據),核給新台幣壹萬元整。
- 父或母或監護人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 (健保局重大傷病通知書,並非殘障手冊或診斷書),核給新台幣貳萬元整。
- 父或母或監護人因風、水、震、火災害診斷證明住院未滿七日者(非一般傷病,例車禍、職災等),核給新台幣伍千元整,診斷證明住院逾七日者(非一般傷病,例車禍、職災等),核給新台幣壹萬元整。
- 父或母或監護人死亡者(死亡證明書或相驗證明書),核給新台幣貳萬元整。
- 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或傷病:
- 注意事項:
- 就讀碩、博士、空大及年齡滿二十五歲之學生不符申請資格。
- 急難事故應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報或重複申請者,慰問金應由學校負責收回並繳還教育部。
- 本項慰問金之核發係以家庭為單位,如有兄弟姐妹者,僅限一人申請,以累計方式核發,不得重複領取,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以一次為限。
※急難慰問金辦理單位:進修部學務組,學校電話轉分機3722,行政大樓1樓A112室。
Q:要如何申請學生團體保險理賠?
A:
- 理賠申請期限:事故發生日起算兩年內皆可申請,於期限內請備齊以下資料送交進修部學務組辦理。
- 理賠需備文件:
- 申請書(請自行至進修部網頁下載或至進修部學務組領取)
- 全球人壽理賠申請書(113年8月01日(含)後發生之事故)
- 國泰人壽理賠申請書(113年7月31日(含)前發生之事故)
- 診斷證明書:副本可,影本需另加蓋醫院印章。
- 醫療收據:副本可,影本需另加蓋醫院印章。
- 存摺影本:學生本人存摺影本。
- 骨折須附X光碟片(如有骨折或骨裂才需檢附):申辦完成不會退還。
- 未成年者(未滿20歲者):
- 法定代理人須簽章
- 戶口名簿(須有法定代理人基本資料)
※每週星期三晚間19:00 ~ 20:10,有保險專員在進修部學務組提供諮詢服務。 - 申請書(請自行至進修部網頁下載或至進修部學務組領取)
Q:如何申辦中文修業(退學)證明書?
A:
第一次申辦者須收取兩張2吋照片,不收費。之後補發只需收取一張照片,但遺失補發須繳納製作費50元。
第一次申辦者須收取兩張2吋照片,不收費。之後補發只需收取一張照片,但遺失補發須繳納製作費50元。
Q:如何申辦中文學位(畢業)證明書?
A:
- 須填具各項證明書申請表、遺失補發學位(畢業)證明書,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到校。
- 如有更名,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省略)乙份,或戶口名簿影本(記事不省略)乙份,以利資料製作。
- 申辦費用每份 100 元。
Q:如何申辦英文畢業證明書?
A:
- 須填具各項證明書申請表、遺失補發學位(畢業)證明書,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到校。
- 如有更名,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省略)乙份,或戶口名簿影本(記事不省略)乙份,以利資料製作。
- 申辦費用每份 100 元。
Q:如何申辦中文歷年成績單?
A:
- 可自行於行政大樓一樓中庭的小額繳款機,輸入資料、點選所需份數,付費後現場領取中文歷年成績單。
- 申辦費用每份 20 元。
Q:如何申辦英文歷年成績單?
A:
- 須填具各項證明書申請表、護照影本(個人資料內頁)乙份,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到校。
- 如有更名,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省略)乙份,或戶口名簿影本(記事不省略)乙份,以利資料製作。
- 申辦費用每份 30 元,第一次申請加收 50 元。
Q:現場申辦各項證明申請書,有什麼注意事項呢?
A:
- 規定之照片須三個月內之近照。
- 中文、英文證件自申請日起五個工作天後向承辦人領取。學生證自申請日起三個工作天後向承辦人領取。
- 進修部、附設專科進修學校、附設進修學院適用。
- 如有更名,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省略)乙份,或戶口名簿影本(記事不省略)乙份,以利資料製作。
- 申請證件若為親取,自接獲本單位聯繫取件後,3個月內未經領取者,即予銷毀,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如有需要請再重新申請。若為郵寄被退回,一樣秉照辦理。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令及學校相關法規,直接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進行處理及利用等相關作業。
- 本組聯絡方式:(03)4581196轉3711 ~ 3715,傳真:(03)2503859。
Q:如若無法現場申辦各項證明申請書,通訊辦理有什麼注意事項呢?
A:
- 須郵寄者請附足額回郵A4信封,書妥收信人姓名與郵寄地址,否則難以代辦。
- 辦理時間:不含例假日,中文證件收件後五日內處理寄出,英文證件收件後七日內處理寄出。
- 通訊申請案件之作業時間不含郵寄時間,申請人請視需要提前申請。
- 規定之照片須三個月內之近照。如有更名,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省略)乙份,或戶口名簿影本(記事不省略)乙份,以利資料製作。
- 申請證件若為親取,自接獲本單位聯繫取件後,3個月內未經領取者,即予銷毀,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如有需要請再重新申請。若為郵寄被退回,一樣秉照辦理。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令及學校相關法規,直接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進行處理及利用等相關作業。
- 本組聯絡方式:(03)4581196轉3711 ~ 3715,傳真:(03)2503859。
Q:學生證遺失怎麼辦?
A:
- 可先至進修部辦公室詢問是否有被拾獲。如確定要補發學生證,請先至行政大樓一樓的小額繳款機申請學生證補發,並將申辦聯交至辦公室。
- 如未繳交照片者,請攜帶近照兩吋照片一張,連同申辦聯交至辦公室。
- 申辦費用每份200元。
- 建議先至「學生資訊系統SIP➜個人資訊➜一卡通學生證掛失」,填寫個人資料後送出。(如需退費,請選擇退費至銀行帳戶,並填寫帳戶資料)
Q:就讀進修部如何考證照?
A:
進修部各系每一學期都會在週一開設至少一門的證照輔導課程,會在每一學期第一階段第二輪選課開放全體同學選修。 證照輔導課程於選課公告時,會說明課程輔導的證照名稱、考試日期、證照優勢等相關訊息,供同學選課時參考。
進修部各系每一學期都會在週一開設至少一門的證照輔導課程,會在每一學期第一階段第二輪選課開放全體同學選修。 證照輔導課程於選課公告時,會說明課程輔導的證照名稱、考試日期、證照優勢等相關訊息,供同學選課時參考。
Q:進二技、進四技學生在學期間考取證照有何獎勵?
A:
- 證照獎學金:依技合處訂定之「健行科技大學學生證照獎勵金資訊」,如若符合則可申辦。
- 證照抵免學分:依進修部訂定之「健行科技大學進修部專業證照抵免學分實施要點」,如若符合則可申辦。
Q:要如何申請證照獎學金?
A:
- 實施辦法:請至健行科技大學首頁➜行政單位➜進修部➜學務組➜獎助學金➜證照獎學金作業要點,詳閱規定。
- 申請資格:
- 進二技、進四技學生在學期間取得技術士技能檢定證照、各系所、學位學程及語言教學中心所認定之證照,或考取高、普、特考者,均可申請。
- 各系認列獎勵證照及語言證照表相關訊息,請上健行科技大學首頁➜行政單位➜技術合作處➜校友暨就業服務組➜表單下載➜當學年度「各系認列獎勵證照及語言證照表」。
- 申請期間:證照獎學金申請需於證照上之發證日起算3個月內完成申請,逾期將無法送件審查。以上所言3個月,可扣除寒暑假的天數不計入。
- 申請流程:學生資訊系統SIP➜個人資訊➜個人證照記錄➜新增證照➜填寫資料及證照掃描上傳➜列印填寫表格,檢附證照及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的註冊章)➜請導師及系主任簽章後繳至進修部學務組彙整➜申請書送技術合作處審核➜合格者送進修部學務組申請證照獎學金(可至個人證照紀錄查看是否通過)➜匯證照獎學金到學生帳戶。
- 注意事項:獎勵證照有系別之分,各系(非全校性)證照之獎勵,只限該系學生才能申請,外系學生不能申請。
※本申請流程約需1個半月左右完成,如同學未交存摺影本者請補交,以利匯證照獎學金。
Q:要如何申請證照抵免學分?
A:
- 實施辦法:請至健行科技大學首頁➜行政單位➜進修部➜表單下載➜教務組➜進修部專業證照抵免學分實施要點,詳閱規定。
- 申請資格:;符合前項要點中所列的抵免證照標準,不分系別,進二技、進四技學生在學期間考取清單中的任何證照,皆可抵免學分。
- 申請期間:在學期間考取證照後,即可提出申請。
- 申請流程:
- 個人證照紀錄頁面影本:學生資訊系統SIP➜個人資訊➜個人證照記錄➜新增證照➜填寫資料及證照掃描上傳➜列印個人證照記錄頁面影本。
- 證照影本:請攜帶證照證本到校出示,進修部會協助列印影本。
- 填寫證照抵免學分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自 113 學年度起僅限採用112 學年度以前課程標準者,得依本要點申請證照抵免學分。
- 同類語言相關證照僅可擇一折抵學分。
- 在學期間考取符合抵免學分資格之證照,得持測驗成績單或證書(明),辦理專業選修學分抵免,每張證照抵免2學分,最多得抵免6學分。
Q:進修部請假流程?
A:
進入SIP學生請假系統➜勾選假別、日期、請假課堂➜確認無誤後,按下確認➜按「下載」產生假單,此時會跳出pdf檔➜列印假單➜請導師簽名➜繳交給進修部學務組,始完成請假。
進入SIP學生請假系統➜勾選假別、日期、請假課堂➜確認無誤後,按下確認➜按「下載」產生假單,此時會跳出pdf檔➜列印假單➜請導師簽名➜繳交給進修部學務組,始完成請假。
Q:有哪些假單需要檢附證明?
A:
依照「進修部學生請假細則」第5條規定:;夜間班學制學生請假三日(含)以上及平日班、假日班學制之學生請假十節課(含)以上,應附有效證明文件。如未檢附證明須於假單上註明原因。病、公、喪、婚、產、陪產假需檢附證明。
依照「進修部學生請假細則」第5條規定:;夜間班學制學生請假三日(含)以上及平日班、假日班學制之學生請假十節課(含)以上,應附有效證明文件。如未檢附證明須於假單上註明原因。病、公、喪、婚、產、陪產假需檢附證明。
Q:我是軍職生,因部隊任務而無法到校,是否能請公假?
A:
不行,只能請事假,公假只有校內事務能申請。
不行,只能請事假,公假只有校內事務能申請。
Q:請問假單收到什麼時候?
A:
依照「進修部學生請假細則」第6條規定:;學生因故未到校上課,事後補請假手續,須在一週內完成請假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無法於一週內完成請假手續仍須請假者,得要求於假單上註明原因始同意送件審查。 第17週缺課假單經導師簽核後,假單須於缺課後三天內送達學務組。
依照「進修部學生請假細則」第6條規定:;學生因故未到校上課,事後補請假手續,須在一週內完成請假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無法於一週內完成請假手續仍須請假者,得要求於假單上註明原因始同意送件審查。 第17週缺課假單經導師簽核後,假單須於缺課後三天內送達學務組。
Q:請問進修部學生操行成績如何計算?
A:
請參照進修部學生操行成績評定細則。
請參照進修部學生操行成績評定細則。
Q:請問期中、期末、畢業考試是什麼時候?要怎麼請假呢?如果沒有考試,還要上課嗎?
A:
- 考試期間:依照當學期行事曆,如有調整請參照進修部期中、期末、畢業考公告。
- 考試缺考者請親自至進修部教務組申請考試請假,本部在請假核可後通知相關老師辦理補考,後續成績變更由進修部教務組協助辦理。
- 凡因故未能參加考試者,依據大學部學則第34條規定辦理請假,請於當學期公告時間截止前至進修部教務組完成請假。
- 注意事項:
- 若未舉行考試應正常上課。
- 詳情請參照考試請假補考辦理要點。
- 如未能到校申請考試請假,煩請班導師協助或來電詢問。
Q:本校電子計算機中心是否開放電腦教室提供學生使用,請問教室是哪一間?開放時間為何?學校是否有提供列印?
A:
- 電腦教室A317b,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8:30 ~ 21:30、週六09:00 ~ 16:00、週日09:00 ~ 17:00,臨時停止開放另行通知。
- 持有效學生證自助登錄後使用,教室內有使用流程教學。
- 列印功能每人每日5張,每月上限40張。
- 教室內禁止飲食。
- 如遇設備狀況,可使用登錄機台側牆上電話,撥打1218至電算中心回報。
- 防疫期間,教室內請全程戴口罩,並間隔使用電腦,一人一機勿群聚。
Q:教室粉筆用完,該去哪領取新粉筆呢?
A:
請洽行政大樓一樓管理室(學校電話轉分機3674)。
請洽行政大樓一樓管理室(學校電話轉分機3674)。
Q:進修部學生是否可住學校宿舍?
A:
請洽學校宿舍(學校電話轉分機8188)。
請洽學校宿舍(學校電話轉分機8188)。
Q:教室設備故障或冷氣需求
A:
如電子設備故障,學校電話撥打分機3801(電算中心),如無人接聽可至進修部辦公室協助。如有冷氣需求,可至行政大樓管理室值班人員反應(軍訓室對面)。
如電子設備故障,學校電話撥打分機3801(電算中心),如無人接聽可至進修部辦公室協助。如有冷氣需求,可至行政大樓管理室值班人員反應(軍訓室對面)。
Q:請問進修部停車場有什麼使用規則呢?
A:
- 車輛進入停車場,時速限5公里,車子應停放在停車格內,公務停車位不得停放。
- 如有下列違規之情況,經檢舉且有證據者(例如:拍照或錄影),則停止申請停車證一學期,停權一學期後,才會開放申請停車證:
- 車速過快。
- 車子停放在非停車格內。
- 車子停放在公務車格內。
- 在停車場內肇事者,將請警察到校處理。請同學遵守規則,維護所有人的安全和便利,謝謝同學配合。
Q:教室冷氣處理及聯絡方式?
A:
- 一般教室冷氣是中央空調,無法變頻調溫,且每個人體感溫度不同,請勿要求要將溫度調高或調低。如果同學感受太冷,請自備外套保暖。
- 如果實驗室是獨立空調,請自行用室內的遙控器調整溫度。
- 在上課時間,如要開啟或關閉冷氣,請徵得全班同意,撥打管理室電話通知,請勿依個人感受就通知開關冷氣,妨礙到其他同學。
- 各大樓管理室電話:週一到週日
- 撥總機(03)4581196轉分機
- 行政大樓分機;3674
- 電資學院分機;3673
- 商學院分機;3672
- 民生與設計學院;6659
- 或利用教室內的電話撥分機
- 行政大樓;1001
- 商學院;3001
- 電資學院;4001
- 撥總機(03)4581196轉分機
- 非上課教室不開放冷氣。
- 天氣氣溫未超過26度,學校規定不開冷氣,請開啟窗戶通風,較為健康且節約能源。
Q:講桌電腦、講桌麥克風等問題處理及聯絡方式?
A:
- 負責單位:電算中心資訊服務組
- 聯絡電話:
- 週一到週五白天08:00 ~ 17:00 服務地點 A218(電算中心辦公室) 撥總機(03)4581196轉分機3850或利用教室內的電話撥分機1218
- 週一到週五夜間18:30 ~ 21:40及週六、日09:00 ~ 16:00 服務地點 A317b(開放教室) 撥總機(03)4581196轉分機3851或利用教室內的電話撥分機1219
Q:如果我改地址、電話、姓名等,要去哪裡更改呢?
A:
- 有更改通訊地址、電話,請於進修部上班時間至辦公室現場申辦。
- 如有更改戶籍地址,請攜帶已更改地址之身分證正本至進修部現場印影本申辦。
- 如有更改姓名,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省略)乙份,或戶口名簿影本(記事不省略)乙份,至進修部現場申辦。